离婚调解开庭几天判决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7-07 04:55:32
一、

离婚调解开庭几天判决

离婚调解开庭几天判决取决于适用的审理程序、双方是否有上诉等情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 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 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资料图片)

二、

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三、

起诉离婚提供材料有哪些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找法网提醒,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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