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消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时间:2023-04-06 16:25:41


(资料图)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办法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南极文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 317 493 128@qq.com